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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来源: 监利法院 时间: 2013-05-10 12:45 点击量: 84172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应当在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超过上述期限提交的,人民法院可能视其放弃了举证的权利,但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新的证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