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罗湖口岸派出所调解室内,出现了这样的一幕,一边是带有监利口音的普通话,一边是流利的粤语,正在激烈的交谈,这看似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两拨人,为什么会出现在深圳派出所呢?事情还要从2017年3月底说起。
2017年3月28日,监利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起诉离婚案件,唐某与刘某某(香港居民)本是二婚夫妻,但因婚后双方沟通较少,感情不和,且刘某某向唐某发放了律师函,告知分居,更是让唐某觉得心灰意冷,于是她一纸诉状将刘某某起诉到监利法院。该案承办法官黄代军在认真了解案情后,得知双方并无激烈的矛盾对立,有做调解工作的基础。考虑到刘某某是香港居民,黄代军决定异地办案,前往深圳进行调解。在到达深圳后与被告电话联系时,因为被告讲的是粤语与法院工作人员交流不畅,且对办案法官的身份持怀疑态度,故不愿配合。为了让刘某某打消疑虑,黄代军主动提出在当地罗湖口岸派出所见面,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解释,最终被告松口答应当面协商。
于是,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意见,随着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这起涉香港居民的离婚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