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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纠纷“和事佬”,庭前调解出实效

来源: 新沟人民法庭 时间: 2022-02-23 09:48 点击量: 10992

近日,监利法院新沟法庭通过庭前调解方式高效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努力维护各方利益的同时实现了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201610月,陈某李某夫妻二人以经营周转为由某银行借款35.9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还本,并签订最高额为4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被告房产作为抵押。2019年9月银行按约定发放了贷款,贷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将陈某和李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偿还欠款本息及缴纳5.1万余元罚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审查发现,该案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妥善化解纠纷、提高办案效率,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助理第一时间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文书副本等材料,但对方迟迟未签收。承办法官决定前往被告家中送达文书,并开展庭前调解工作。

    通过走访承办法官了解到,此前被告李某因交通事故意外离世,陈某生意经营不善,家庭经济条件困难,难以在短期内还清欠款,且被告唯一的住房已抵押担保。因陈某态度诚恳,承诺愿意分期偿还,承办法官积极与银行经理沟通,希望其在考虑到被告积极的还款态度和有限的还款能力基础上,尽量在工作权限范围内免除罚息、放宽还款期限。

最终,在承办法官因势利导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银行免除罚息,陈某当庭还款8万元,剩余欠款偿还将按双方协议分期履行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保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也缓解了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时的经济负担,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监利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灵活高效化解金融借贷纠纷,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积极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