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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大”能量,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

来源: 朱河人民法庭 时间: 2022-03-18 10:13 点击量: 8962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监利法院朱河法庭作为政法战线前沿的一处堡垒,针对辖区内企业众多的特点,紧扣优化营商环境这一时代主题充分激发“小”法庭的“大”能量,努力当好服务企业发展的司法“店小二”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

 

2022年农历新年前,朱河庭受理一起某房地产公司诉某音乐会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中被告租赁原告场地进行经营,共欠两年租金二十余万元,原告要求被告一次性清偿所欠租金。

朱河法庭在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时,被告表示,他们并非有意赖账,只是当前资金一时周转不力,春节正是行业旺季,希望法庭能宽延时日,春节后应该有能力偿还。承办法官充分了解被告实际经营情况后,选择相信对方,随即与原告方联系,转述了被告的实际情况,又与其沟通协商原告同意将开庭时间延期至春节后。

春节后,朱河法庭再与双方联系沟通经承办法官穿针引线,终于促成双方自行和解,并续签了租赁合同,最终原告向法庭撤诉。朱河法庭面对案情较为简单、法律事实明确的涉企案件,人性化适当宽延时日为被告争取还款的时间和空间,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在保障原告利益的同时也让被告得以继续经营。

              

另一起案件,原告某渔业合作社向曾经营鱼药店的被告孙某供货10余万元,因对方长期拖欠货款,原告遂将其诉至法院朱河法庭承办法官沟通走访了解孙某90后,大学毕业即开始经营鱼药店,三年后又改为承包渔池。由于经营渔池的收益具有季节时令变动的不确定性,孙某目前已将资产全部投入生产,无流动资金在手面对原告提出的十数万元欠款,被告并不否认,只是自己确实难以一次性清偿

基于,承办法官考虑到,虽原告债权属实,但也没必要一纸判决让被告山穷水尽可以适宜减轻被告的负担,将还款周期拉长,通过放水养鱼”为其提供生存和经营空间。在案件开庭前,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讲其中的利害关系,最终促成双方在庭前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一个月内先偿还35000元,之后定期偿还2000元,年底再结清剩余欠款双方对这一处理方式均表示满意。

面对近年来明显增多的涉企债务纠纷,朱河法庭负责人表示,该法庭坚持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融入到案件办理的理念中,让“诚而不幸的债务人能够减负前行,重拾斗志与希望,恢复市场活力。只有债务人“活”下去了,债权人的利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