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监利法院朱河法庭作为政法战线前沿的一处堡垒,针对辖区内企业众多的特点,紧扣优化营商环境这一时代主题,充分激发“小”法庭的“大”能量,努力当好服务企业发展的司法“店小二”,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
2022年农历新年前,朱河法庭受理一起某房地产公司诉某音乐会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中被告租赁原告场地进行经营,共欠付两年租金二十余万元,原告要求被告一次性清偿所欠租金。
朱河法庭在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时,被告方表示,他们并非有意赖账,只是当前资金一时周转不力,而春节正是行业旺季,希望法庭能宽延些时日,春节后应该有能力偿还。承办法官充分了解被告实际经营情况后,选择相信对方,随即与原告方联系,转述了被告的实际情况,又与其沟通协商,原告同意将开庭时间延期至春节后。
春节后,朱河法庭再次与双方联系沟通,经承办法官穿针引线,终于促成双方自行和解,并续签了租赁合同,最终原告向法庭撤诉。朱河法庭面对案情较为简单、法律事实明确的涉企案件,人性化地适当宽延时日,为被告争取还款的时间和空间,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在保障原告利益的同时也让被告得以继续经营。
另一起案件中,原告某渔业合作社向曾经营鱼药店的被告孙某供货10余万元,因对方长期拖欠货款,原告遂将其诉至法院。朱河法庭承办法官经沟通走访了解到,孙某系90后,大学毕业后即开始经营鱼药店,两三年后又改为承包渔池。由于经营渔池的收益具有季节时令变动的不确定性,孙某目前已将其资产全部投入生产,并无流动资金在手;面对原告提出的十数万元欠款,被告并不否认,只是自己确实难以一次性清偿。
基于此,承办法官考虑到,虽然原告债权属实,但也没必要一纸判决让被告山穷水尽,可以适宜减轻被告的负担,将还款周期拉长,通过“放水养鱼”为其提供生存和经营空间。在案件开庭前,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讲明其中的利害关系,最终促成双方在庭前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一个月内先偿还35000元,之后每月定期偿还2000元,年底再结清剩余欠款,双方对这一处理方式均表示满意。
面对近年来明显增多的涉企债务纠纷,朱河法庭负责人表示,该法庭坚持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融入到案件办理的理念中,让“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能够减负前行,重拾斗志与希望,恢复市场活力。只有债务人“活”下去了,债权人的利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