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监利法院通过仔细梳理审理的行政案件发现,近年来监利市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多发,而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土地管理的行政处罚到位率较低,大量的土地违法行政案件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此类案件因其具有的特殊性和敏感性,需要大量的人力保障,原有的审执一体模式难以保证行政处罚、行政决定执行到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重要指示精神,监利法院于8月10日向监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首份综合司法建议书,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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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议书中提到,对违法用地的查处,要建立“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政府组织实施,法院到场监督”的机制。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会涉及违法建筑所在的乡镇及多个职能部门,因此,对于准予执行的土地类非诉行政案件,应采取“裁执分离”模式进行实施,并在裁定书中明确实施的主体,以市、县政府组织实施为原则。
为此,监利法院综合审判庭当面向监利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送达司法建议书,并提议其迅速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汇报,努力推动由市政府牵头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有效对接的合作模式,明确土地非诉执行案件实施主体并加强有效监督,确保达到执行效果。该局签收司法建议书后也予以了积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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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监利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国之大者”,秉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对于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将司法建议作为加强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抓前端治未病,加强跟踪问效,将诉源治理的端口前移、精准施策,提出高质量的司法建议,助推辖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