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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三顾茅庐”,巧解两老人离婚恩怨

来源: 立案庭 时间: 2022-10-26 17:09 点击量: 46411

近日,监利法院受理了一起较为特殊的离婚纠纷,原告是七十多岁的陈大爷,被告是六十多岁的袁大妈两人虽是半路夫妻,但已相互扶持生活十年,如今袁大妈不同意离婚,而陈大爷坚持要离婚,且已是第二次来法院起诉了。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当事双方可能另有隐情,承办法官前后三次来到当事人所在村舍和田间地头通过走访调查详细了解双方诉求,尽力开展调解工作

被告袁大妈不便奔波,也没有手机,无法进行远程沟通,承办法官赵斌成决定前往双方家里面对面开展调解,并邀请二人第一次离婚纠纷的承办人、对案情较为熟悉的杨利民法官同行刚开始袁大妈对调解比较抵触,经过两位法官一个多小时拉家常式劝慰,她终于放下心结,表示自己是同意离婚的,只是担心离婚后自己没有地方住。承办法官便联系村委会,询问村里是否有空地可用于建房并与二人到现场查看,最后促成陈大爷和袁大妈达成初步调解意向:双方同意离婚,陈大爷袁大妈建造两间层砖瓦房供其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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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后,承办法官第二次开展调解,主动邀请村委会干部及原告的子女参与协调,希望能最大程度化解双方矛盾。袁大妈对自己离婚后的住所、生活和养老问题提出了诉求并表示希望陈大爷的孩子以后能经常来探望她。在法主持调解下,陈大爷一家同意了袁大妈的意见村委会表示会将相关帮扶政策优先向袁大妈倾斜,尽可能帮助其解决养老问题,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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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双方已签署调解协议,但承办法官仍时刻牵挂着这个案子,在得知陈大爷将屋面修好后,再次来到现场查看,嘱托陈大爷做好房屋质量保障和修缮工作。经综合考量,最后法官向二人出具调解书,双方婚姻关系自行解除,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现在老年群体离婚案件也日渐增多。对于老年群体特别是再婚老年人离婚纠纷案件,监利法院等同于一般离婚案件一判了之而是综合考量双方情感诉求及养老保障等问题,充分利用“法院+村委会”联动调解机制,妥善帮助当事人和平解决纠纷,不激化双方矛盾,努力让老年人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