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法院“三个到位”圆满调解
一刑事自诉案
近日,监利法院圆满调解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该案最终以原告撤诉而告终。
自诉人张某与二被告人胡某朱某夫妇系邻居,且朱某是张某的姑妈,2010年11月,二被告人与自诉人因邻里琐事发生争吵,一怒之下朱某出手打伤张某,经鉴定,张某属轻伤偏重。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朱某、胡某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四万余元。
监利法院受理该案后未急于开庭,在得知自诉人与被告人之间的关系和事件起因之后,又了解到被告人朱某年过六旬且是残疾人,若因此入狱不仅伤害了两家关系也会对老人的身心造成很大影响,认为该案有一定的调解基础,应争取最大努力做调解工作。
经过实地走访,承办人得知张某起诉的原因是两被告人不愿赔偿其全部损失。承办人随后赶往被告人家中,询问两被告人的真实想法,得知被告人不愿赔偿的主要原因在于朱某系残疾人,年岁较大,且家庭较为困难,经济能力有限,难以承担高额赔偿。承办人十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一方面劝自诉人看在与被告既是邻居又是亲戚的情面上提出合理赔偿要求,另一方面多次向被告释法,告知其应承担相应责任。但自诉人要求的赔偿数额过高,双方几番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决定对被告人朱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与案发地街道办事处及双方亲友联系配合做工作。同时,多次深入双方家中做思想疏导工作。在法院的努力下,双方终于同意协调解决,并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了一致,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朱某、胡某当庭付给自诉人张某赔偿款六千元。
这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主要得益于“三个到位”:
一是带案下访,工作方法到位。承办人亲自到当事人所在地实地走访,了解当事人实际困难及诉求,进行劝解引导,通过深入细致的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当事人放弃继续僵持的念头。
二是认真分析,调解措施到位。认真研究分析,吃透案情、找准焦点、抓住症结,制定调解方案,引导双方互相谅解,及时把握火候,选准调解时机,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式,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让当事人从法理和情理上都真正的信服,有效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
三是借助外力,沟通协调到位。围绕调解优先的办案宗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主动加强与当事人的协调沟通,适时地让当事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亲朋好友等参与到调解中,借助外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努力将各方支持转化为调解纠纷最大的合力。
监利法院在案后回访中也得知,现在两家一直和睦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