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一直以来是离婚纠纷案件的主要矛盾焦点。近日,在一起二次起诉离婚案件中,汪桥法庭通过多次开展庭前、庭后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和平解决了孩子抚养权等矛盾,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效保障。
本案为原告女方二次起诉离婚,双方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在庭前的几次调解过程中,原告坚持就婚生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不肯让步;被告则认为两个孩子常年随自己生活,不能分开抚养,坚持要由自己抚养两个孩子。承办法官数次尝试组织双方及其代理人开展调解无果后,又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沟通,在了解其真实想法后,组织双方开庭进行审理,就相关证据组织双方质证。
经过庭审调查和辩论,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主要在女儿的直接抚养问题上争议较大,考虑到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势必产生一定影响,同时本案仍存在调解的可能性,她并未采用简单直接的判决方式进行结案。庭后,承办法官再次前往被告家中,通过与家长的交谈以及与孩子之间的“悄悄话”,在充分了解了孩子的意愿后,再次对原告从情感和法律的角度分析利弊,对其进行耐心劝导。
承办法官以情入手悉心调解,希望原告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提出两个孩子跟随被告生活、原告承担孩子抚养费的调解意见,原告最终表示同意,双方为这段婚姻关系划上了较为圆满的句号。
在处理婚姻家事案件纠纷中,监利法院一直坚持从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用温情调解模式化解双方矛盾,始终做到情理法相融,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父母与子女的亲情不因离婚纷争而淡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