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法官,感谢你真心为我们老百姓办事,让我了却了十几年前的一桩心病!”近日,容城法庭收到一面从海南三亚寄来的锦旗,当事人打来电话表达了对办案法官的感谢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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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系朋友关系,2008年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王某借款36000元,却迟迟没有兑现当年的还款承诺,王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周永峰通过查看案卷以及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楚,案件标的较小,法律关系明确,为了避免双方多年好友关系恶化,希望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考虑到原告在外地工作,承办法官利用晚上及周末时间多次同双方沟通,一方面向李某详细了解其未还款的原因,并向其释明拒不偿还的利害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李某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愿意积极配合调解工作;另一方面向王某转达了李某同意调解的意愿和偿还借款的态度,劝说其换位思考,相互谅解。王某表示会考虑李某的经济状况,愿意适当做出让步。
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在不断沟通中促成双方的分歧逐渐缩小,调解意见逐步接近,最终李某按约定将全部欠款一次性偿还给王某,王某当即申请撤回对李某的起诉。多年的情谊在法庭的调解下终于得到修复。
群众利益无小事,锦旗既是肯定,亦是激励。秉持“民情无小事、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监利法院法官坚持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上,耐心倾听诉求,积极引导并促成双方的调解,做到“处理一案,事了一件”,让当事人切身体会到柔性司法的温度,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