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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花真情解民忧
——记监利县人民法院朱河法庭庭长周黎

来源: 监利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19-11-11 10:15 点击量: 78668

      女法官周黎,监利县人民法院朱河法庭庭长,是一个年轻的“80后”共产党员。从小看着港剧长大的她,一直对《律政先锋》、《壹号皇庭》等刑侦剧情有独钟,也因此为自己编织了一个司法梦。高考那一年,她终于如愿插上梦想的翅膀,顺利考入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接着又在公考大军中杀出重围,成为监利县人民法院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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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解惑安抚民心

       工作10年来,周黎历任民二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汪桥人民法庭审判员、副庭长,民二庭副庭长,现任朱河人民法庭庭长。这一路的成长,有周黎自己坚持不懈的学习与努力,也有她不忘为民解忧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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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庭长,我要和我儿子断绝父子关系!”2019年5月的一天,周黎第一次见到了陈爸爸,他满脸的怒气,直呼要断绝父子关系,父子俩发生了什么呢?

        周黎吩咐书记员给陈爸爸端了一杯凉茶,关切地问道:“是什么事情让您生这么大气啊?”“周庭长,不瞒您说,我这也是桩家丑,但是我实在受不了了,必须要跟我那个不孝子断绝关系,就问问您,要准备哪些材料。”这位陈爸爸一落座,就直接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原来,他也算是镇上有点脸面的生意人,可惜的是,儿子却没能好好地继承父业,30岁了仍然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不仅不顾家,还欠下了不少外债。这些年来,陈爸爸忙着帮儿子擦屁股,已经还掉了好几笔追上门来索要的债务,也对儿子进行了批评教育,但是儿子依然不思悔改,这逼得他跑到法庭扬言要断绝父子关系。

       可是,亲生父子之间的天然血缘关系,哪是法律上说断就可以断的呢?周黎只能向陈爸爸解释,他的儿子已经30岁,是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因个人行为在外欠债被他人起诉至法院,被告也只能是其本人,陈爸爸并非债务人,没有义务承担儿子的债务。“父债子偿”、“子债父偿”等情况只是道德上的传统做法,并无法律依据。

       周黎的一番话瞬间卸下了陈爸爸的思想包袱,他终于明白,原来自己没有义务替儿子还债,紧锁的眉头也松开了,离开前握住周黎的手,连声说:“谢谢你,周法官。”

     “在基层法院,其实好多案件都没达到起诉条件,但是老百姓的法律诉求却不能忽视,我们做法官的,必须全面掌握当事人的真实想法。”


专攻离婚纠纷难题

     “父母离婚,最受伤的肯定是孩子。”为此,周黎遇上离婚案件,都会慎之又慎,尽量妥善地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和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原告刘某和被告段某举办婚礼时才刚满18岁。婚后,她发现,当初的浓情蜜意很快就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消耗殆尽,两人性格不合,只想离婚,但是对于两名婚生子的抚养权,刘某和段某却争执不下。

     “原告刘某表示自己很爱孩子,希望能够抚养一个孩子,被告段某则坚持两个孩子应该生活在一起。两人谁都不肯退让,调解也陷入了僵局。”周黎调查后发现,虽然两方分歧很大,但有一个基本点就是都很爱孩子,像刘某就给孩子买了每年需缴纳近9000元的保险,这在农村实属少见,而段某则坚持认为两个孩子从小一起长大,如果因为父母离婚就分开,并不利于成长。为此,周黎绞尽脑汁,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对刘某和段某进行了调解,最后终于达成了一致,那就是刘某有女儿的抚养权,段某有儿子的抚养权,但两个孩子都由段某照顾,这样一来就满足了双方的要求。

     “谢谢周庭长,花了整整4个小时帮我们调解,忙得午饭都忘了吃,我真是太感谢了。”离开前,刘某对周黎千恩万谢,段某也承诺,以后刘某来探望孩子时,他都会予以配合,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除了孩子,另外一个焦点问题就是财产了。2019年1月,周黎承办了段某和孙某的离婚纠纷案,在去孙某家中送达副本和传票的时候,孙某父母情绪十分激动,对离婚诉讼非常反感,表示孙某自2016年外出,现已下落不明约两年。并称儿子不找到,谁也别想把双方婚姻解除等等。周黎知道,这其中肯定有隐情,于是多次约谈孙某的父母,耐心细致地与他们交心,释法明理、晓以利害,甚至还陪同孙某父母到当地派出所,调查孙某身在何处。

     “这个周庭长笑眯眯地帮我们做了这么多事,我们也应该配合她的工作。”周黎的真诚打动了被告父母,终于将事情的前因后果和盘托出。原来,段某和孙某的离婚案早在2016年就经过双方各自所在的村委会调解后,并达成了一致协议,由双方父亲签字确认,双方村支书记见证。但协议未履行完毕,孙某就外出不归,事情自此搁置,导致双方家庭多次发生矛盾冲突,最后被诉诸法庭。

       那么,既然签了协议,为何未办理离婚手续?为何没有全部履行?双方家庭矛盾冲突为何如此激烈?为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周黎多次向原告和被告所在村的村支书核实,得知段某和孙某当初结婚时,掏光了孙家的家底,仅彩礼一项就支出15万元,后来两人婚姻仅维持了很短的时间就濒临破裂,让孙家特别难以接受,之后的多次协商均没有妥善解决好这一问题,直接导致双方家庭关系更加紧张,矛盾白热化。

       为了使双方能重拾协商的态度和诚意,以平和的方式解决矛盾,周黎动用了一切可能的力量,多次与原告及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沟通,多次邀约被告父母交流谈话,请出被告所在的村支书甚至双方的亲友出面做工作,被告父母对原、被告双方的婚姻有了日渐清醒的认识,双方的态度慢慢有所缓和,调解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差距仍旧很大。甚至在庭审当天,仍有被告大批亲属聚集在法庭,要求“讨公道”“找孩子”,被告母亲与原告及亲属发生冲突,双方矛盾一触即发。周黎当机立断,组织全庭人员参与调解,并邀请村支书加盟调解,最终终于在财产部分达成了协议,平息了双方家庭的怒火,让所有人都满意。


忠于司法立场坚定

       让所有人都满意,这句话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很难。这些年来,周黎已经记不清自己调解了多少起离婚纠纷案件,化解了多少对夫妻之间乃至双方家庭之间矛盾。只知道,这其中有起诉被告李某不支付抚养费的余爸爸,通过她的调解,最终李某不但一次性补齐了之前欠的抚养费,还根据物价水平相应上调了标准;也有为了生育权闹上法庭的朱某和常某,通过她的调解,最终成功挽回了这个小家。

       原告朱某和被告常某是一对再婚夫妻,两人结婚近20年,最近几年一直处于分居状态,而且,朱某心里一直有个结,那就是生育孩子。

    “我从被告常某那里了解到,她与朱某经过了几年的接触才决定结婚,并且考虑到朱某前面还有三子一女,加上前一段婚姻让她以为自己不能生育,所以就商量好了说不生孩子,没想到结婚一年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就在朱某的默许下生了下来,现在孩子都已经快20岁了,她也不能理解为什么朱某还以这个为理由起诉离婚。”在和周黎的交流中,常某否认了分居的事实,并强调自己体弱多病,坚持不肯离婚。那么,这件事还有挽回的余地吗?

       周黎调查后判定,一人在外务工,一人在家照顾孩子,二人只是因为家庭需要分开生活不算分居;朱某说离婚因为常某生育一子,虽然双方协商婚后不要孩子,但是常某怀孕生子朱某都知情并且一起抚养孩子十几年,现在提出来,不能以此为理由说常某侵犯了其生育权。最终驳回了朱某诉讼请求。

       在大是大非面前,周黎始终清醒。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她具备坚定的政治素养和正直的品德素养,善于通过自身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人生阅历、冷静理性的思维、洞察世事的智慧、仁爱亲民的情怀、驾轻就熟的专业能力,赢得当事人发自内心的尊敬和信任,努力实现胜败皆服;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她一直以遵纪守法的模范标准来要求自己,坚决顶住来自利益、亲情、权势等方面的诱惑和干扰,她始终把对法治的精神融入到每一个案件处理中,润物无声地做法治精神正能量的传播者。

       然而,作为一名母亲,周黎却很少出现在孩子的教室里、校门口。“我小孩现在经常问我,妈妈你为什么不接送我呀?我的好朋友都是妈妈接送呢。看着她撅着嘴生气的样子,我真的很愧疚。”周黎说,希望自己对法律的坚守、对案件的负责、对工作的担当,终会影响女儿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让她在耳濡目染中,养成积极上进的心态,在将来的人生道路上走得正、行得直。期待这朵解语花能开得更加娇艳,一如即往为当地百姓解决更多的法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