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法院加强春节期间公务车辆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抓好春节期间法院机关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监利法院多措并举加强春节期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工作,全面构筑春节期间法院公车安全“防火墙”。
一是加强教育,层层落实责任。2月7日下午,监利法院针对各部门负责人及全院司机,对《湖北省高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速进廉洁自律的意见》以及县级文件精神作了传达、部署。要求全体干警从思想上端正对公车使用的态度,认真遵守关于严禁公车私用有关规定,增强全院干警杜绝公车私用的自觉性。要求各庭室分管领导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由各庭室分管领导负责车辆管理,对春节期间出现公车私用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是制定制度,统一严格管理。 2月8日下午,由办公室牵头,纪检监察部门督促,将所有车辆入库封存,车辆的车钥匙和行车证一律交回办公室登记、保管。同时下发《关于春节期间加强值班、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向值班人员登记报告后方能使用;车辆使用完毕,必须返回单位停放,并向值班人员报告;若确有特殊情况,车辆不能及时返回的,须向主管领导报告等等。
三是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作风。加强春节期间公车管理的监督检查,由纪检监察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全院车辆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一经发现违规现象,不仅要在全院通报批评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