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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 综合办公室 时间: 2021-03-09 14:47 点击量: 15017

监利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监利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三)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监利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总体安排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四)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第三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 监利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用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监利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监利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监利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1、全院内设机构10个、派出机构14个,中央政法专编162人。

2、人员情况:截止2020年,机关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53人、退休人员78人,另有雇员制人员17人。

3、车辆情况:截止2020年,监利市人民法院实有车辆21辆,其中:业务用车21辆。

4、办公地址:监利市容城镇荆南大道57号

(三)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对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管理市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9、承办其他应有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第二部分 监利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总体安排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度预算总收入3864.62万元。其中: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840.62万元,上年度实拨资金结余24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度预算总支出3864.6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935.0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144.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26.64万元,津贴补贴625.08万元,奖金378.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57万元。

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4万元。

3)住房公积金186万元。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14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6万,退休人员奖励工资120.84万元。

5)商品和服务支出:640.59万元,其中:办公费60万元,印刷费20万,水电费47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25万元,差旅费16万元,维护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4.75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40万元,福利费134.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万元。

6)其他资本性支出18.3万元。其中:打印机20台,7万元;空调10台,5万元;办公桌椅30套,6.3万元。

  2、项目支出905.59万元

1)办案业务专项经费552.89万元,其中:邮电费33.6万元,差旅费123万元,劳务费279.9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服装购置费)2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3万元。

2)信息化运行维护专项经费115.7万元,其中:计算机维修和保养10万元,网络系统维护5万元,机要系统装备购置20.7万元,档案扫描80万元。

3)综合运转保障经费50万元。其中: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16万元,工作队租房8万元,转乡镇帮扶款26万元。

4)不可预见经费152万元,用于弥补人员、公用经费不足及司法救助等不可预见开支。

5)两庭建设专项经费-大型修缮35万元,用于大垸法庭维修开支。

(三)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1年预算“三公”经费9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61.75万元(公务用油28万元,车修23.75万元,车辆保险8万元,其他车辆相关开支2万元),公务接待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3万元。

(四)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2021年度预算编入上年度实拨资金结余24万元,用于我院人员经费支出;

2、2021年度资产配置预算48.3万元。具体购置情况如下:打印机20台,7万元;空调10台,5万元;办公桌椅30套,6.3万元;轿车1辆,需12万元;越野车1辆,需18万元。

第三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监利市人民法院国有资产总价值3369.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价值2606.73万元,具体为:房屋19处,价值1085.49万元;车辆21辆,价值336.59万元;通用设备1024件,价值968.41万元;专用设备16件,价值29.68万元;家具2540件,价值186.56万元。另有无形资产价值762.28万元,其中:土地16处,价值626.66万元,计算机软件27套,价值135.62万元。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监利市人民法院按照预算绩效工作“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了2019年度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将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并将2019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积极应用到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中,切实提高了绩效目标的科学性、优化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第五部分 监利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用表(附表)

监利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附表.xls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项目任务和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者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照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